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今日热点-教育 何长春 279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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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1-10 09:0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本区域内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明确管理责任,同时将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按《长春市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和使用规则》执行,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涉及的危险化学药品,要参照化学药品的管理要求,执行 “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的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各学校必须按标准配备相应的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存放地点、保管现状等情况并科学管理,严格分库、分柜、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各县(市)区、学校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应急预案,并由专业人员组织必要的演练,确保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周守海

编辑: 何长春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