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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招收体格标准”增11条

2017-03-16 09:37 | 来源: 长春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从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获悉,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发布施行,我军首个《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时出台。

  新修订的《标准》分10章共68条,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了11条,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如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5项辅助检查项目,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进一步细化增加了7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将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5%,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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