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17-2018学年度长春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
高中阶段学校2018年7月21日-8月19日,计4周;
中等职业学校在确保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离校时间可提前一周左右,用于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8年7月14日-8月19日,计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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